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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3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3-16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39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18个市级科技平台。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82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58名,国家及地方领军人才17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技人员397名(研究员139名),硕、博士659名(博士32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1名,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形成了粮油作物种质创新与推广应用、园艺作物新品种选育与高效栽培、食用菌种质创制与产业化技术、畜禽新品种选育与健康养殖、生态农业与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保鲜加工技术、农业生物技术与资源评价利用、现代农业经济与数字农业技术等八大优势学科(领域);与3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科技交流和合作研究;编辑出版《上海农业学报》《食用菌学报》等7本学术类、技术类刊物;重点培育种子种苗、食(药)用菌、生物疫苗三大科技产业;科技服务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在上海和全国各地建有新品种和技术示范基地170余个。

建院60余年来,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278项,获部、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成果402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30项,部、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6项;获得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权、通过审(认)定品种2018件,其中通过国家审(认)定品种114件;发表论文8000余篇,出版专著和编著341部。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下图。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点击查看大图)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下附)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24:00

招聘系统网址:

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考核通知。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政审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体检与政审。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