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 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3.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5.身心健康。
二、 人才引进条件
第一类:顶尖人才
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研究领域处于世界学术前沿,能够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在专业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著名科学家。
第二类:卓越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凝聚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专业一流的教学科研团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杰出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第三类:特聘教授
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学术界公认的突出成果。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人文社科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第四类:卓越青年人才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崭露头角,已获得突出的科研业绩或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科研成果,创新发展潜力大,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青年人才。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人文社科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第五类:高层次人才
近五年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且在所从事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自然科学类年龄不超过40岁,人文社科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第五类人才分为I、II、III层次。
第六类:优秀青年人才
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近五年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35岁。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服务期内发放购房补贴或安家费。首个聘期内享受副教授最低岗位标准薪资待遇。
第七类:其他人才
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薪酬待遇
第一类:顶尖人才
提供与岗位相匹配的优厚薪酬、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在实验与工作用房、研究团队人员引进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政策与待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第二类:卓越领军人才
提供与岗位相匹配的优厚薪酬、安家费并为领军人才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助手,以团队形式配套科研启动费,协助安排配偶工作,为子女入学提供帮助。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第三类:特聘教授
提供与岗位相匹配的优厚薪酬、安家费并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第四类:卓越青年人才
提供与岗位相匹配的优厚薪酬、安家费并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实验与工作用房等。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第五类:高层次人才
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服务期内发放购房补贴或安家费。首个聘期内I层次参照教授最低岗位标准享受薪资待遇,II层次、III层次人员参照副教授最低岗位标准享受薪资待遇。
第六类:优秀青年人才
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服务期内发放购房补贴或安家费。首个聘期内享受副教授最低岗位标准薪资待遇。
第七类:其他人才
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
所有引进人才均可给予高校事业编制,其中第一至六类人才,学校提供面积不等的3年校内过渡住房。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才可同时申报省级特聘教授、南京师范大学鱼跃学者等人才计划,资助额度20—200万元不等。引进人才到岗后可申报南京师范大学中青年领军人才计划,每年可获得5—15万元不等的专项补贴。
应聘流程
一、 应聘要求
(一)应聘方式
各类别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目(http://zp.ehallapp.nnu.edu.cn)“公开招聘系统”注册提交应聘材料。
(二)招聘岗位和应聘时间
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岗位见附件。教学科研人员应聘不受时间限制,以本年度内岗位招满为止。
二、 招聘程序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招聘,按南京师范大学相关规定进行。
联系方式
各类引进人才具体岗位、详尽要求及相关待遇,请咨询各学院联系人,详见附件:《2022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岗位表》。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吕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8260、85891809。
其他
集团纪委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85891511。